青藤政策汇编丨最高30万元!厦门专精特新企业可领这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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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藤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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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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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全球招商

青藤政策汇编
将为2025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提供补贴
1、补贴对象
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旨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运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工具,加大开拓国内市场力度。对参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专精特新企业,单张保单保险费率7‰以内部分的保费,按企业实缴保险费用4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30万元。补助期限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实缴保费并开具相应发票。包括企业已向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保险单需要由保险公司(含分支公司)出具。企业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已实际缴纳,且保费发票日期在补贴规定期限内。
当下,厦门市正从研发创新、数字化转型、开拓市场、人才培育等领域,全方位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跃升和质量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厦门市已累计培育46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18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6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178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各梯次数量均名列全省首位。
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
运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工具
加大开拓国内市场力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市工信局开展
2025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补助期限内仍属有效期的专精特新企业,包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一)补贴标准:对参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专精特新企业,单张保单保险费率7‰以内部分的保费,按企业实缴保险费用4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30万元。
(二)补助期限: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实缴保费并开具相应发票。
(一)企业已向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保险单需由保险公司(含分支公司)出具。
(二)企业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已实际缴纳,且保费发票日期在补贴规定期限内。
(三)企业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补助政策按照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采用“免申即享”方式进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协调保险公司核实相关企业的保险情况,企业需对保险情况进行复核确认,相关流程如下:
(一)企业确认。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找到“专精特新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进行保险费用信息复核,无异议的点击“确认兑现”;若对核实结果有异议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点击“确认兑现”;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享受本项兑现资金。
企业复核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21日。
(二)资金拨付。经内部审核、社会公示等流程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电话:289678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市与融资服务部)
电话:2233929、2211065
技术电话:5116871-522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工信
编辑:投资厦门 策划:厦门市招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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