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藤政策汇编丨搬迁奖励100万元!厦门市异地迁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收藏起来!
来源: | 作者:小藤藤 | 发布时间: 2024-06-04 | 37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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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藤政策汇编


截至8月5日,

通过审核确认的企业可获得

市财政一次性搬迁奖励100万元




日前,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厦门市异地迁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搬迁奖励的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科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厦门市异地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搬迁奖励申报工作,通过审核确认的企业可获得市财政一次性搬迁奖励100万元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

快来申报啦!


通知原文转发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厦门市异地迁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搬迁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科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厦门市异地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高企”)搬迁奖励申报工作,通过审核确认的企业可获得市财政一次性搬迁奖励1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条件




(一)厦门市高企认定办已完成异地整体搬迁审核、资格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企(含本年度应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

(二)企业迁入我市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

申报材料




(一)从市税务局系统打印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加盖税务部门印章或电子章,不可直接提供税审报告);

(二)从市税务局系统打印的2024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三)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须带防伪二维码)。



3

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实地核查;

(四)市科技局确定拟奖励名单并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以拨付奖励资金。



4

申报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可采用快递方式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00

咨询受理: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

联 系 人:黄洪苗    谢  昕

咨询电话:2025913  2053362

收件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12室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电话:2661606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30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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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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