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藤政策汇编
2024年第二批次的租房补贴
申请截止时间已经非常临近啦!
申请对象不局限于应届生
“5年5折租房”采取“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现阶段主要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将根据房源筹集情况适时推动。
其中,租金补贴按保障对象申请时的实际工作地标准,一次发放半年,最长保障期限可达5年。
2024年第二季度批次租金补贴申请时间是:2024年4月1日-6月15日。
计划申请该批次租金补贴的,应在2024年4月1日-5月30日(建议最佳时间4月1日-5月15日) 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或接续申请,确保足够的资格审核和公示时间。
●第一类:新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第二类: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的技术骨干人才,由各区(管委会)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申请时,还需满足一定的就业、社保、住房等条件。需要提醒的是,保障对象不局限于应届生、不限户籍、不限生源地,以前在其他城市工作,2021年以后首次到厦门工作并在厦缴交医社保的同学也可以申请。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 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已在厦门享受过市、区“过渡性住房补贴”的(享受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 在厦门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 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2.自主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
3.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本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申请平台:“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的【住厦来】服务专区中的【大学生5折租房】或“i厦门”的【住厦来】-【5折租房】模块线上办理。
保障对象要申请租金补贴,分为“保障资格申请”和“租金补贴申请”两个步骤。
● 第一步,先进行“保障资格申请”。
经审核、公示通过后,才能获得保障资格,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 第二步,参与“批次申请”,申请“租金补贴”。
取得保障资格后,可进行租金补贴申请,每季度设置一个批次,受理申请时间为季度首日到第三个月的15日,补贴在次季度首月发放。
*已领取补贴、需要申请继续享受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需要在补贴到期前一个季度内进行“接续申请”。接续申请与首次申请类似,也是分两步进行,先通过“接续申请”,再参与“批次申请”申请租金补贴。
政策咨询
“住厦来”服务热线:96838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图文来源: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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