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藤政策汇编
一月一帖
2026年4月
重点政策申报推荐
政策目录
市级政策
1. 2026年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9日
2.2025年度厦门市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3.厦门市2026年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第一批第二年、第二批第一年绩效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4.新一轮第一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第一年绩效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5.2026年专利导航项目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6.2025年度第一批技术交易奖励金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7.新一批创业孵化基地评选认定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8.2025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评估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9.2026年度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19日
10.2026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11.2026年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12.2026年度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13.2026年度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4月21日
14.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
⏰申报时间:截至4月24日
15.“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28日
16.2026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及考核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28日
17.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
⏰申报时间:截至4月28日
18.2025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支持商贸数字化应用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19.2026年纺织鞋服新产品征集(第一批)
⏰申报时间:截至5月5日
区级政策
火炬高新区:
1.火炬高新区2026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2.火炬高新区鼓励企业智改数转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3.火炬高新区2026年数字经济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4.火炬高新区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奖励申报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思明区:
5.2026年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湖里区:
6.湖里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7.住宿业综合发展质效奖补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8.住宿业综合发展质效奖补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9.2025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4月17日
海沧区:
10.海沧区2026企业人才住房补贴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11.海沧区2026生物医药企业ISO13485认证帮扶
⏰申报时间:截至8月1日
集美区:
12.集美区2026年度商贸扶持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4月14日
13.集美区组织申报2026年普惠托育多元化服务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1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批次组织高校学生到集美区企业实习实训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6月30日
同安区:
15.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翔安区:
16.翔安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17.支持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扶持办法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18.翔安区展览项目奖励(2025年)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推荐详情如下
Part.1
市级政策推荐
1.2026年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9日
简要介绍:
根据《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管理咨询专业化服务的项目,按企业为获得该项服务实际发生费用总额给予最高50%的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补助额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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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度厦门市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
在厦门市注册或设立分行的中资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根据综合评分进行评价分档,其中第一档两名、第二档三名、第三档五名,对年度评价结果前三档的银行机构向社会公布和加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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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市2026年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第一批第二年、第二批第一年绩效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
第一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按照A等级、B等级、C等级第二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获得D等级或绩效评价等级较第一年下降的不予安排资金支持。第二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按照A等级、B等级、C等级第一年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9万元,D等级的不予安排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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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一轮第一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第一年绩效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的《厦门市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版)》,开展对标评估工作,重点考察企业实施方案实施期满一年后,在“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三新一强”计划)等方面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评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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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6年专利导航项目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
一、补助标准为不超过项目经费实际支出的60%,每个项目补助最高15万元。同一申报对象每年最多补助一项。二、专利导航项目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成效择优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补助,择优以《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国家标准为主要依据,优先补助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优先对通过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展的项目和被国家平台评为优秀的项目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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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5年度第一批技术交易奖励金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产生的技术交易,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1%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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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一批创业孵化基地评选认定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简要介绍:
一、评选认定数量:综合考虑基地建设总体规模,2026年新评基地数量控制在新评基地报名数的70%以内。二、评选认定结果应用:新评基地由市人社局行文认定结果,并颁发“创业孵化基地”证书,纳入基地扶持对象范围,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评估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基地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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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5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评估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简要介绍:
对于评估等级达到A级、B级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奖励。连续两年评估D级的,取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积极推荐市级基地参加省级、国家级基地评选,对获评省级、国家级基地的,按省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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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6年度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19日
简要介绍:
一、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外国青年来华一次性国际旅费和国际旅行保险。二、资助额度:(一)访问交流,1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二)国际实习,在华实习时长30日以内(含30日)的,1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实习时长31-60日(含60日)的,2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三)短期工作,在华工作时长30日以内(含30日)的,1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工作时长31-60日(含60日)的,2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工作时长61-90日(含90日)的,2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国内接收单位应根据以上三类标准据实申报,对于项目人数较多、核算资助金额较大的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上限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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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6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简要介绍:
(一)面向行业开展的,预算金额不超过25万元,培训计划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人均培训费用不超过100元/人;面向大中型企业开展的,预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培训计划人数不少于200人,人均培训费用不超过100元/人。(二)培训项目结束后,除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外,还需完成1篇当年度培训的行业(或企业)工伤风险因素研究评估报告、编制1本针对当年度培训的行业(或企业)工伤风险因素的工伤预防培训手册。(三)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伤预防培训相关工作。(四)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培训企业或职工满意率不低于90%;二是培训对象的工伤预防知识技能考核分数不低于80分;三是项目培训结束后跟踪回访时,参训的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不少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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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6年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简要介绍:
主要包括: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七大产业的技术和产品。子类别请参照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并按要求填写入表。征集结束后,市发改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选取先进适用的绿色技术和产品编制《厦门市2026年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目录》,有效期为3年。对列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市发改委予以发证授牌,在各种技术交流会、产品推介会、技术培训会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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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6年度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认定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简要介绍:
(一)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的留学人才,引进入厦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出国留学取得硕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的人员;(3)在国(境)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并为本市急需的其他留学人员。(二)从香港、澳门、台湾出国的留学人员适用以上规定;到香港、澳门、台湾学习、工作的同等条件人员参照适用以上规定。(三)出国留学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才可常年申报,无需参加此次集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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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6年度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4月21日
简要介绍:
项目分为:(一)承担非生物医药类项目企业。按照企业实际获得的国拨经费(不包括转拨给其他单位的资金)给予最高50%的配套支持,其中对项目牵头企业获得的国拨经费配套比例提高至最高1:1。单个项目本市最高配套1000万元,国家和省、市资助金额之和不超过项目(课题)总投入。(二)承担生物医药类项目企业。对承担生物医药类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课题)的企业,按照国家实际资助1:1的比例予以配套,国家、省、市项目资助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三)科学城规划范围内相关单位。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课题)的单位,按照项目(课题)上年度实际获得国拨经费的3%奖励研发团队,单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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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
申报时间:截至4月24日
简要介绍:
本年度创建工作包括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满足《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厦工信规〔2024〕4号)要求,注册地在厦门市的新申报企业或园区,对照新的评价要求(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2),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原有的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则进行动态管理,开展自评价填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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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28日
简要介绍: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1个项目。项目执行期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年12月。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对于指南方向1、21、30、31、3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总数不多于15人;对于其他指南方向,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总数不多于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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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6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及考核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4月28日
简要介绍:
一、2025年度运行跟踪情况。二、2026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1.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根据《福建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标要求更改为不低于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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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
申报时间:截至4月28日
简要介绍:
一、福建省专利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30项。特等奖和一等奖从发明专利中评选产生。参评专利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相应奖项可以空缺。二、福建省专利奖由省政府批准授予并颁发奖金,评审委员会可制发获奖证明。获奖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单位应当给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作出实质性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相应奖励。三、建立滚动培育机制,鼓励本省区域内专利权人申报中国专利奖,省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参照福建省专利奖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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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25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支持商贸数字化应用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简要介绍:
对运营时间1年以上,基地内企业获得主流电商平台授牌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予以奖励:服务企业达5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2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2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达10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5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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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26年纺织鞋服新产品征集(第一批)
申报时间:截至5月5日
简要介绍:
(一)对纺织鞋服新产品将组织活动予以发布,运用媒体渠道进行宣传,依托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及相关活动展示推广,形成典型案例示范效应。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生产企业申报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重点新材料、首台(套)技术装备等。(二)各级工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支持创新培育,积极动员企业申报新产品,加强和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互动联动,加大宣传推广,助力新产品生产企业开拓市场,提高我省纺织鞋服产业影响力,扩大优质企业和产品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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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区级政策推荐
火炬高新区:
1.火炬高新区2026年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简要介绍:
(一)高新区对有效期内的高新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在2025年度内实施设备投入在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技术改造(含智能化技术改造),按不超过年度设备投入的10%予以补助。(二)本项补助资金受年度财政预算总额控制,具体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设备投入的10%。若年度财政预算不足,高新区将综合考量年度财政预算规模等情况下调实际补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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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火炬高新区鼓励企业智改数转
申报时间:截至4月20日
简要介绍: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1.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化设备。对年度设备投资低于500万元的,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智能化设备采购费用的1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度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市级工业固投补助政策通知要求执行。2.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开展数字化改造。对企业购买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的,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年度购买费用总额的4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二、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对年度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三级、四级、五级的企业,在下一年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的企业予以8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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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炬高新区2026年数字经济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简要介绍:
一、应用示范奖励。对当年度入选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智能网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新基建、开源芯片等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本项奖励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二、壮大人工智能产业。支持发展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设备等人工智能产品,鼓励开发计算机视觉软件、智能语音处理软件、自然语言理解软件、生物特征识别软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软件等人工智能软件,对从事以上业务的企业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对当年度智能算力消耗支出在5万元以下、0.5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智能算力消耗支出50%的补助;对当年度智能算力消耗支出在5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市级政策通知要求执行。四、支持数字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强动画、影视作品、网络微短剧的研发创作,对于参与当年度上映动画、电影、网络微短剧、沉浸式动画、沉浸式影片制作的企业,最高按其实际制作费用支出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享受本项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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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火炬高新区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奖励申报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简要介绍:
鼓励重点企业与非关联存量工业企业加强企业间合作,对首次采购且连续12个月内采购额超500万元(含)的重点企业,最高按其连续12个月内实际采购总额的1%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该项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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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
5.2026年厦门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简要介绍:
依据项目答辩评审最后成绩排名顺序,评选一等资助项目4个、二等资助项目8个、三等资助项目12个、四等资助项目16个,共计40个项目作为2026年度厦门市资助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个、8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的资金扶持。活动结束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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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
6.湖里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
项目包含:一、综合经济贡献奖励。(一)建筑业综合经济贡献奖最高1000万元;(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综合经济贡献奖最高50万元;(三)房地产物业等服务业综合经济贡献奖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资质等级分行业每年每项给予最高500万元或一次性最高75万元奖励。三、拓展业务最高100万元奖励。四、超低能耗3年内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五、优质工程最高50万元奖励。六、技术进步最高10万元奖励。七、建筑转型最高30万元奖励。八、人才保障最高150万元奖励。九、信用激励奖励,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引导企业积极创建优质工程、履行社会责任,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区政府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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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宿业综合发展质效奖补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简要介绍:
对符合要求的住宿业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1-3月)综合发展质效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额、入住率、成长性加权加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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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宿业招徕客人奖补
申报时间:截至4月15日
简要介绍:
对符合要求的住宿业企业,按2026年第一季度(1-3月)新接待非会议展览住客,每间每晚奖补50元,单家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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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5年度产学研合作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4月17日
简要介绍:
对符合条件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最高按照企业2025年度实际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经费2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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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
10. 海沧区2026企业人才住房补贴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
(一)A档人才:年薪7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企业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80万元或租房补贴每月3000元;(二)B档人才:年薪50万元(含本数)以上不到70万元,或具有博士且高级职称的企业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65万元或租房补贴每月2500元;(三)C档人才:年薪30万元(含本数)以上不到50万元,或具有博士、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企业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45万元或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四)D档人才:在企业服务满1年的,具有本科且中级职称、硕士、技师的企业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每月800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A档人才首次发放30万元,B档人才首次发放25万元,C档人才首次发放15万元,余额自次年起4年内,每年平均发放。租房补贴最长补贴5年,每年发放一次。住房补贴除首次发放外,其余年限发放须满足一年的周期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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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海沧区2026生物医药企业ISO13485认证帮扶
申报时间:截至8月1日
简要介绍:
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于今年为有ISO13485认证需求的海沧生物医药企业提供认证帮扶,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助力企业满足欧盟、美国等国际市场要求,增强国际市场准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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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
12.集美区2026年度商贸扶持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4月14日
简要介绍:
项目包括:(一)给予上规模奖励,5年内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二)支持批零企业做大,最高300万元发展奖励和最高300万元经营奖励。(三)鼓励发展零售消费,包括最高400万元增量奖励和最高100万元存量奖励,同时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四)扩大餐饮服务消费,最高150万元增量奖励和最高200万元存量奖励。(五)鼓励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最高400万元增量奖励和最高100万元存量奖励。(六)鼓励居民服务业发展,最高150万元增量奖励和最高50万元存量奖励。(七)支持商圈发展奖励,最高100万元。(八)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最高10万元奖励。(九)支持商协会重点活动,最高20万元。(十)促进高质量企业国际业务总部集聚,最高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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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集美区组织申报2026年普惠托育多元化服务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
简要介绍:
(一)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尤其是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要纳入区财政预算,并主动联合发改部门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二)继续落实各类普惠托育机构奖补政策。各类普惠托育项目在验收后,按照《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和《厦门市巩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若干措施》(厦卫规〔2025〕5号)标准给予相应补助和激励性奖励。(三)实施爱邻护幼服务点补助。按照《爱邻护幼实施意见》标准实施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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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截至6月30日
简要介绍:
一、实习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内组织300名以上高校学生到企业实习,且每人实习时长累计不少于1个月,给予5万元补贴,每增加1名按100元/人的标准补贴。按规定时间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发放给报备顺序在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习补贴年度限额30万元。二、实训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高校学生到企业实训的,给予5000元/班次的补助(每个班次不少于50人,实训时间不少于6天)。按规定时间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发放给报备顺序在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训补助每年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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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
15.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1、海外引进人才奖励。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8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2、国内引进人才奖励。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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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16.翔安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4月10日
简要介绍:
一、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二、对新获得专利奖的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认证,给予1万元补助;对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并首次取得能力评价证书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评价每提高1级,增加补助2万元。四、获得专利产品备案证明并被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每件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五、对牵头组织申报获准商标注册或批准保护的,每件给予10万元补助。对已申请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实际规范使用的经营主体,每家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我区相关主体代理地理标志注册或申报获准的,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六、对已注册的具有翔安地域特色的商标许可20家以上经营主体使用,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七、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八、对在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中胜诉的本区当事人,给予不超过50%的维权补助,单案补助最高5万元,其中律师费每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同一当事人每年境内维权案件补助最高20万元、境外维权案件补助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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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支持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扶持办法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
扶持内容:1.台资实际到资奖励,对台资实际到资并实际投入使用部分给予30%奖励;2.创业场所补贴;3.居住用房租金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3年房租补贴,最高2000元/月,不超过实际租金;4.打造优质台青创业基地奖励,每年根据第三方对基地台青台企招商、运营等成效和入驻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给予服务运营绩效在90分以上的奖励5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75-90分的奖励4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60-75分的奖励3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60分以下的不给予奖励;5.Ⅱ号孵化器租金补贴,条款中规定的可享受租金前三年全额补助, 第四、五年减半补助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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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翔安区展览项目奖励(2025年)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
在翔安区举办的展览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1.单个项目只能由一家项目主体提出申请,同一项目有多个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须协商推选一家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2.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近、举办时期、场地相同的展览项目视为同一项目;3.展览项目如有多个主题,仅对该项目所属产业链相关的主题展位进行奖补;4.经主办方授权,可由举办场地方代为申报(需提供主办方授权同意书);5.展览项目均需报备,须提前一个月报备确认,未报备项目奖补申请不予受理;6.申请单位应准确填写项目名称与举办时间,如与实际举办情况不符,将影响现场验收,视为无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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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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