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藤政策汇编
@厦门高层次人才及骨干人才
申报开始啦!
此次认定、申报截至8月31日
通过人才类型认定的人才
可按要求申报多项厦门人才优惠政策
申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有哪些流程?
……
一起来了解
人才类型认定包含高层次人才类型认定(分为A+、A 、B、C 四类)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两类。
▶ 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
需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6年版)》。
▶ 骨干人才类型认定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
●具有高级职称;
●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引进至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职称);
●经市人才工作部门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申报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服务大厅账号,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认定及安居政策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
市人社局分批次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首批次申报人才请于3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行业主管部门需于4月10日前完成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其余批次依申报情况视情开展,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备注:省部属高校新引进的理工科人才,专业与研究方向是否符合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等6个产业方向由教育部门负责认定)
▶公示
经市人社局汇总,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后在门户网站按程序公示。
▶认定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社局予以认定;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骨干人才,由市住建局负责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管理、退出等工作。
包括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人才住房。
▶ 住房补贴:
●2015年12月1日起新引进到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属非首次来厦的人才应入厦工作满三年;
●已在厦门购房(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 人才住房:
●申请时在职在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
●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申报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服务大厅账号,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认定及安居政策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
市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事项,市住建局负责审核人才房的购房资质。人才申请享受安居优惠政策的于申报期满后集中审核。公示市人社局对审定的补贴名单在门户网站按程序公示。
▶认定兑现
市人社局对补贴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市住建局统一组织房源配售工作。

内容来源:厦门人社
转载来源:同安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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