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藤产业频道|不受国籍、户籍限制,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注意!最高人才奖励300万元
来源: | 作者:hkw04dd13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497 次浏览 | 分享到:


青藤产业频道 2020-7-23


近日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新省高

为帮助各类人才拿到更多的福利

下面我们对新省高的一些关键政策进行解读


1.

适用对象


新省高适用于在闽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现有人才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引进人才



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

现有人才



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闽就业创业的人才

待引进人才

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或拟来闽创业的人才

引进人才现有人才享受安家补贴,其它支持政策相同。


2
奖励类型(一)晋级奖励

对新省高认定的A类、B类、C类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奖励

 A类人才 晋升特级人才的奖励300万元

 B类人才 晋升A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

 C类人才 晋升B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

(厦门市的人才,省级财政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减半补助)

(二)荣誉奖励

对新省高已认定人才,新取得特级、A类、B类、C类人才认定条件中“荣誉称号(奖项)”“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奖项”有关条款要求业绩的(具体见阅读原文附件),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奖励

(厦门市的人才,省级财政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减半补助)

问答
Q

我是之前已经认定过的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在还需要再次认定新省高吗?

A

是的。旧省高和新省高是不同的政策,原先认定的省高,不能直接就说是新的省高。如果您现在重新认定新省高,确认类别后,将来取得高一级认定条件或获得新荣誉,就可以申请晋级奖励或荣誉奖励。

如果在认定新省高前,您已经取得更高一级认定条件或荣誉称号的,认定后均无法享受到晋级奖励和荣誉奖励。


Q

我之前没有认定过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在需要来认定新省高吗?

A

是的,越早认定越有利。只有根据新省高标准进行认定后,在认期内晋级或新取得荣誉称号,才可以申请晋级奖励或荣誉奖励。


4.

案例


张三曾经认定过省引进高层次人才B类2021年1月其个人成就即将取得新突破,符合新省高认定A类相关要求。

通过以下操作才可获得晋级奖励

张三应在获取新成就前(即2021年1月前)再次认定新省高B类新成就达成后就可晋级为A类,享受相应的晋级奖励

若张三没有在2021年1月前重新认定新省高B类,达到新成就后只能直接认定为A类,没有晋级奖励

需要强调的是,晋级奖励是指,按新省高规定的相关条件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后,在认期内获得新的条件(成就),从而认定为更高类别的,才能获得晋级奖励,此项奖励对时间有严格要求。


其他事项

因此,建议厦门市各类高层次人才都认真核对《申报手册》和自身条件,符合条件的尽快登陆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认定,以便日后申请晋级奖励和荣誉奖励。

咨询电话:0592-2892550

编辑:厦门市中小企业。

内容来源:厦门市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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